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我市先后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的通知》(佛建〔2021〕7号,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3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我局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集《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增补意见,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填写《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增补意见书》(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意见书(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发我局科技科,电子版请发邮箱,如对已印发的《基本要求》有修改意见建议的,也请一并提供,附件:1.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增补意见书2.佛山市绿色建材产品基本要求3.佛山市绿色建材技术评价条件汇编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7日(联系人:蔡绮婷,邮箱:fszjkjk@fszj.foshan.gov.cn)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