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和县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财农(2018)6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我单位反映,新建黑木耳发菌棚5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黑木耳捧场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等,新建黑木耳发菌棚529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黑木耳捧场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等,云和县绿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42.6684.3584.33附件:附件:根据《云和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和县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财农(2018)6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我单位反映,新建黑木耳发菌棚5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黑木耳捧场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等,新建黑木耳发菌棚529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黑木耳捧场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