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2019年批准建设、建设期满尚未进行验收考核的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依据《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考核办法(试行)》,三、工作安排1.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先对自身的运行情况、建设成效完成自评,可申请撤销,本年度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提交“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考核报告”、“×××产业发展分析报告”(见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3.验收考核工作由泰山科学院组织开展,四、有关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督促各产业技术研究院认真做好验收考核工作,验收材料经各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29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泰山创新谷东塔楼9楼910室(地址: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28号),附件:1.2022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应参加验收考核名单.xlsx2.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考核办法(试行).doc泰安市科技局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