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2021年度长沙市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考核和认定工作的内容已发布,请相关企业按照《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2〕55号)要求进行申报,并于7月22日前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区县、园区留存一份)及电子版至我局外贸科(白沙东路与复兴路交叉处海关大楼416室),联系方式:浏阳市商务局外经外贸科(白沙东路与复兴路交叉处海关大楼416室),电话:83661996,附件: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考核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2〕55号)浏阳市商务局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