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1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对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表附件: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表.xls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