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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07-11
各有关单位:《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落实一次性认定奖励、配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等奖补政策,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配套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14.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标准:(1)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2)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已注册的具有同安地域特色商标且许可使用达到30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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