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以申请3000~5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200元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80%,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到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本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的基层岗位补贴,或到我市镇(街)、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15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该补贴与“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其创办的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标准为: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