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审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允许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以外的一般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推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并将经营场所地址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4.推广集群注册登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5.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实行歇业备案登记制度,对于因经营困难准备注销的市场主体,实现歇业备案、税务歇业登记、公积金缴纳登记等关联事项“一次办好”,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11.简化市场主体歇业涉税手续,市场主体恢复经营的,(牵头单位:县税务局)12.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环节的清税文书办理,直接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