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重点研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技术创新政策引导、科技奖励性后补助等项目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三)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1.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申报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2.鼓励企业协同创新,对新进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财政统一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3.完善企业创新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四)引导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1.鼓励院校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各在怀高校、科研院所)2.鼓励医院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3.鼓励其他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五)加大研发政策支持力度1.加大创新普惠性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六)发挥科技奖励导向作用鼓励参评国家、省级科技奖励,在本行动计划中市财政年度实拨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获国家、省科技奖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