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2〕5号)要求,今年将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我省共有5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需要进行监测,专门行文下发了组织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查等程序,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市级监测,井冈山惊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被市级提出监测不合格,江西省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被市级推荐递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现将各设区市上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不合格以及递补企业建议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请于7月12日17:00前向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反馈(联系电话:0791-86261147,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附件:1.各设区市上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建议名单2.各设区市上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企业建议名单3.各设区市上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递补企业建议名单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