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50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市监知〔2019〕7号)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台市监知〔2020〕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台州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申报工作,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不再申报本次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三、申报材料1.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服务机构资质证明以及项目申报书要求的证明材料,四、有关要求1.申报单位应先提交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分局申报,2.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湾新区分局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审核,于8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我局,申报单位再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9份)、相关证明材料(1式3份)纸质件,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五、立项和组织实施1.项目的受理、审核、评审、公示、管理具体程序按照《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操作规程(试行)》执行,附件: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wps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