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2〕15号)要求,为激励我市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拟开展我市2022年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现将《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认定实施方案》和《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企业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南粤家政”星级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确保申报认定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二、规范认定程序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确保申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三、建立退出制度对“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督导,对不符合“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以认定“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为重点开展宣传报道,五、相关报送要求家政服务企业于7月22日前将“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及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8月1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附件:1.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认定实施方案2.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企业认定实施方案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