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丽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逆周期调节作用,全力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各类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努力推动我县外贸出口实现稳定增长,县政府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丽水营业部签订了《景宁县小微出口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合作协议》(详见附件1),2022年3月,我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丽水营业部签订了《景宁县小微出口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补充协议》(详见附件2),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2022年为浙江宏博汽配有限公司、浙江首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富利达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详见附件3),保费共计34438元,现将2022年保费拨付给你们,请收款后请按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附件1:景宁县小微出口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补充协议.pdf附件2:景宁县小微出口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合作协议.pdf附件3:企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