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属企业、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类博物馆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115号)和省经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行动计划》(浙经信服务〔2022〕74号)有关工作部署,省经信厅和省文物局将联合开展工业类博物馆专项调查摸底工作,二、调查方法(一)信息填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类博物馆认真填报《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格式见附件1),各市文物工作主管部门应组织全国博物馆年报信息平台登录的博物馆及时填报相关信息,了解博物馆在征集、保护、研究、展示、教育、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工作要求(一)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博物馆调查摸底工作,(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信息核实、汇总工作,各市文物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信息核对,指导符合条件的机构完成博物馆登记备案工作,(三)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四)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文物主管部门,于7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厅和省文物局(附件2《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一览表》作为文件附件,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类博物馆省经信厅和省文物局将积极推荐列入全国工业类博物馆名录,附件:1.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wps2.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一览表.wps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