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销售奖励与保费补贴不同时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8万元奖励,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十八)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同一项目单位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二十五)提高园区创新与服务水平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