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北站壹号、北站中心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产业主管部门拟定租赁通告报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于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在线完成入驻申请单位资格初审,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与北站壹号入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北站中心入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按北站壹号、北站中心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入驻单位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产业主管部门等应在其申请入驻过程中给予适当协助,第四章入驻标准与租金相关规定第六条【入驻标准】分总部企业、数字经济企业、金融企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其他重大招商引资企业、行业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版块实施,入驻对象上一年度(或承诺次年纳统)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经济贡献不低于100万元,第九条【租金优惠及其他费用】入驻北站壹号、北站中心的单位,第十条【入驻期限与续约程序】入驻单位租用北站壹号、北站中心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视为申请单位自动放弃入驻北站壹号、北站中心产业空间,第十四条【退出手续办理】入驻单位不再享受租金优惠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第十六条【产业主管部门】本办法所称产业主管部门具体如下:总部企业、区块链、新型显示、时尚创意、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产业主管部门为区发展改革局,附件:龙华区北站壹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及民治股份商业中心空间分配表序号申请面积申请条件备注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与经济贡献(上一年度或承诺入驻次年纳统)月均购买社保人数(近3个月或承诺迁入后3个月内)1≦400㎡-≧10人-2≦1/3层(约800㎡)产值规模(营业收入)≧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