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填写《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申报指南附件6)并加具单位公章,相关表格、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或excel版)请于3月1日前报市商务局(外资管理与对外经济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pdf2、申报指南附件1-6.doc清远市商务局2022年1月21日(联系人:陈燕清,电话:336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