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特此举办“2022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合惠民文艺演出”项目,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一)名称及场次2022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合惠民文艺演出(8场)(二)要求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通过举办“2021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惠民文艺演出”,尊重社会,3、活动对专题节目创作、表演、演出统筹规划等专业要求高,二、项目经费总费用28万元以内三、资质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3、提供近三年承办政府部门主办的专题演出招标项目案例作为评审组对供应商承办经验横向比较的评定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四、公告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五、受理时间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月28日下午6点前报送,六、评选办法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服务经验、团队实力等方面全面评审,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附加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