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水资﹝2021﹞37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38号)、《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居民小区名单的通知》(浙建城发﹝2021﹞73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水平衡测试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和节水型企业名单的通知》(乐经信﹝2021﹞109号)、《关于乐清市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0﹞17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度荣获节水型的企业、学校、小区、单位等载体进行奖励和补助,经审查,浙江上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个节水载体材料符合奖励和补助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5日联系人:乐清市水利局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2560676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里瑞巷2号附件:1.乐清市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奖励名单2.乐清市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节水标杆校园奖励及水平衡补助名单3.乐清市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奖励及水平衡补助名单4.乐清市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节水型小区奖励名单5.乐清市2021年度获得温州市节水型企业奖励及水平衡补助名单6.乐清市2021年度合同节水奖励及水平衡补助名单附件.docx乐清市水利局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