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部署和要求,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第五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征集工作,以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农村清洁能源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农村教育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综合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农业生产服务、农业配套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城镇营商环境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社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三)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农产品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标准化示范项目,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农业标准化合作、推动中国农业标准在海外示范区推广应用为重点的标准化合作示范项目,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本地区的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服务平台(网址:https:/sfq.sacinfo.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