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鼓励省级以外的孵化载体积极参与运营评价,3.众创空间常驻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10家,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不少于1家,(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一参加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的年度运营评价,二、评价结果及说明(一)运营评价依据运营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3)开展,(二)对于本次未参与运营评价的省级孵化载体,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5),以及未参与运营评价的省级孵化载体汇总表(详见附件6)报送至省科技厅,(二)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7:00,(三)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汇总表、未报单位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17:00,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附件:1.广东省众创空间运营评价指标体系2.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指标体系3.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运营评价指标体系4.申报系统操作指引5.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推荐汇总表6.未参与运营评价省级孵化载体汇总表省科技厅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