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补内容和标准(一)粮食油菜产业奖补1.早稻50元/亩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新发展主导产业奖补1.蚕桑产业,新增或整体改造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每亩奖补800元,新增或整体改造连片面积200亩及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10吨烘房每个奖补2万元,新增有机农产品证书每个奖补3万元,一个奖补2万元(一个经营主体新增不超过2个),对已纳入农业产业保险项目的县级财政负担部分纳入奖补:1.蚕桑生产保险每张蚕种100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验收合格、提出奖补意见并报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主导产业和“一乡一特(园)”项目,由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上报验收结果和拟奖补金额,由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对主导产业奖补政策比例依据,对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项目奖补后随意变更产业经营范围的经营主体,附件:1.蚕桑产业、水肥一体化(滴灌)、标准连体设施大棚、油茶林等建设技术参数2.永新县农业产业化奖补项目计划申请表3.永新县农业产业化奖补项目验收表附件1蚕桑产业、水肥一体化(滴灌)、标准连体设施大棚、油茶林等建设技术参数一、蚕桑产业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一)养蚕大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