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4日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为促进我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推进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发展,根据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推进特色小镇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推动特色小镇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支持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特色小镇建设,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产业示范项目建设的支持,支持特色小镇发展,鼓励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发展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加大信贷资金对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