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我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研究制定中试基地发展方针、支持政策和管理办法,4.组织中试基地的检查、考核评估和跟踪管理,第六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是中试基地的行政管理部门,2.配套落实中试基地建设及运行所需要的经费、场地、政策等相关条件,4.配合市科技局做好中试基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第七条依托单位是中试基地建设和运行的具体负责单位,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中试基地建设计划,4.配合市科技局和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中试基地的考核、评估和检查工作,2.依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能为中试基地提供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场地等必要的条件和政策支持,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十条中试基地要加强运行管理,依托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科技局审批,市科技局组织对中试基地进行年度考核,第六章经费支持第十六条中试基地资金来源于政府投入、银行贷款、依托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自筹等多个方面,关联文档:《阳泉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阳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