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对就业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对就业扶贫政策如何衔接作出部署,人社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对稳岗扩就业政策如何衔接作出部署,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对我区的补贴项目和内容作了修订完善,二、此次修订主要调整内容一是对项目数量标准进行瘦身,以及允许补贴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的规定自2021年6月30日起退出实施,完善购买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明确部分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的政策规则等等,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原则上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实施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避免政策调整前已经或正在享受政策的补贴对象受到影响,政策原文:《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