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经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打造高效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1.大力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破解企业和办事群众多头跑、跑多门、跑多次等问题,原则上各项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必须在法定办理时限上提速70%以上,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推行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在一体化平台上“不见面”审批,落实“容缺预审”“信用承诺”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实现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动工”,州、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帮代办”窗口、优惠政策兑现窗口,安排熟悉业务、服务热情的人员专门从事帮办代办工作和优惠政策落实,负责委托代办事项的代办、申请帮办事项的帮办、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与相关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做好协调对接,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省心、省事、省力,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开展招标工作,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通过预警、提醒、约谈等方式帮助行政相对人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尽可能不受影响,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措施,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诚信度进行评级分类,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于评为A类的诚信企业,实施企业免检制度;对于评为B类的诚信企业,年度同一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两次;对于评为C类的诚信企业,严格执法检查,四、打造优惠宽松的一流政策环境14.建立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等方面,应当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在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等专项政策时,应扩大企业知情权参与权,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代表赞成比例不超过60%的应暂缓出台文件,开辟优惠政策兑现“绿色通道”,在税收、降本增效、资金奖补、金融、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优惠,将优惠政策“全流程”定向推送、“全自动”享受优惠,确保市场主体对相关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对符合涉企政策条件的,必须在企业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五、打造稳商富商的一流投资环境17.建立招商引资“首席服务员”机制,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大力推行州、县市区领导牵头,州县市(区)商务、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分级参与的“首席服务员”一对一帮扶,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全流程“帮代办”服务,帮助解决建设施工、竣工验收、投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和服务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等先行先试工作中,为提高效率而出现失误或错误,未达到预期效果,但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