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泉鲤政〔2022〕28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实施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2-16号储备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一)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16号储备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第五项规定,(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二、其他事项拟于2022年7月5日起由浮桥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并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浮桥街道办事处提出,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征地单位为浮桥街道办事处,由浮桥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附件:2022-16号储备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7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