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率,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规定,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财政票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范围通过山东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1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二、检查内容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检查单位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等,三、检查时间检查自检查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至11月30日结束,四、检查名单1.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财政局2022年7月5日滨州市财政局2022年全市财政票据检查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