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219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审查,现拟对刘毕琨等40名获得初审通过奖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与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贫困学生救助中心联系,电话:0827-8225188,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相关人员材料将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核,附件:南江县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初审通过名单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2年7月5日南江县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初审通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