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校车使用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四、管理职责各镇(区、街道)政府履行本镇(区、街道)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政法部门负责将学生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及周边秩序的治理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将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对镇(区、街道)及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加强校车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提升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各镇(区、街道)政府、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检查,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和镇(区、街道)人民政府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