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常熟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水上搜救的积极性,第二条在长江常熟段水域内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中参与搜救行动的单位、船舶(或设施)和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负责水上搜救奖励管理工作,在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单位、船舶(或设施)和人员可以申请奖励:(一)成功救起遇险落水人员的,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相关单位、船舶(或设施)及人员,应当在水上搜救行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填写《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附件1),(五)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条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收到奖励申请后,并出具《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受理单》(附件2)给申请人,第十条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水上搜救奖励专家组对申报的奖励申请进行评审,第十二条水上搜救奖励申请经评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将予以撤销奖励,第十六条对拟报上级搜救机构申请奖励,附件:1.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2.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受理单附件1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申请人所属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险情发生时间事故/险情发生水域获救船舶概况船名船籍港船舶种类船舶所属公司获救人员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奖励种类救助过程及简要情况(可另附页)申请材料清单(可另附页)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常熟市水上搜救奖励申请受理单申请人所属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奖励项目申请奖励金额受理意见1、申请材料齐全准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