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2〕5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对象审核后,确定我市兴田镇兴田村王建兴等90名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脱贫家庭子女作为扶持对象,补助标准为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2021年底稳定脱贫户子女中2021年秋季接受全日制中、高职的对象按1500元标准补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附件:武夷山市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下载可见)公示时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4日监督电话:0599-5302915中共武夷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