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县亩均办对全县2021年度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月6号至7月12号,请各企业在公示期内登录“亩均论英雄”数据平台查看初评结果、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仅对初评结果,不再接受评价指标数据异议)和申请免评,过期视同无意见,联系人:徐国婉,联系电话:3025796,缙云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5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