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业经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同意,第二条本细则中的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下称“风险补偿金”)是指对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工改项目提供贷款所产生的部分逾期贷款本金损失进行补偿的财政专项资金,具体项目清单由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提供给资金管理人及合作银行,包括开立母子账户、选取资金存放银行和合作银行、认定补偿资格、调拨资金、控制风险、补偿逾期损失、协助追偿不良贷款、核算并报告资金运行情况等事项,第六条存放银行选取资金管理人每年按工改贡献优先原则选取一家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的存放银行,首年存放银行为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通过补偿资格认定并首先发放贷款的银行,第四章资金运行程序第十一条补偿资格认定合作银行应根据内部操作规程独立审批贷款项目,并视项目实际风险在贷款业务审批前向资金管理人提出补偿资格申请,资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及合作银行通报,资金管理人应暂停新增项目的补偿资格认定,资金管理人应立即暂停该合作银行新增项目的补偿资格认定,合作银行可凭相关逾期材料向资金管理人提出风险补偿申请,风险补偿金对合作银行逾期贷款的补偿,第十六条逾期贷款的追偿逾期贷款的追偿工作主要由合作银行负责,第六章资金监管第十七条资金管理人应每季度向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风险补偿金的运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