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4〕32号)和《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办监督字〔2021〕10号),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等程序,拟认定江西省营涵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经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审查等程序,拟认定新余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延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反馈,具体名单如下:一、初次认定二级达标单位1.江西省营涵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江西华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江西大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江西金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江西恒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7.江西凯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8.江西昌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江西明联建设有限公司10.江西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江西虹添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2.江西正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3.江西中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4.江西沃晟建设有限公司15.九江市和强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6.江西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二级达标延期单位1.新余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中水础基建设有限公司3.萍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兴丰建设景观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联系人:省水利厅监督处王文丰联系方式:0791-88825608通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68号E-mail:4449605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