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推动各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1.工商注册地在苏州市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企业,2.在苏州市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且已在“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的勘察、设计企业,二、考评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考评程序(一)信息申报确认1.所有考评对象,苏州市住建局负责审核确认,不良信用信息由苏州市住建局负责采集、录入,可获得信用基本分80分,最终考评得分在基本分基础上按照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三)结果公布运用各企业信用考评得分和等级结果将在苏州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公示、公布,考评得分以一定比例折算后应用于下一年度招投标活动,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加倍扣分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