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征补公告[2022]第101号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蔡甸街道宋湾村、黄陵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2021-37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并于2022年1月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蔡土告字[2022]101号),现拟定13.5061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150号,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特此公告蔡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