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6号)要求,2022年6月11日经常山县人社局组织专家审核评估,同意以下企业、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详见附件,试点有效期限:2022年06月13日-2024年6月13日认定对象范围:试点企业为本企业员工、试点技工院校为本校学生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xlsx衢州市常山县人社局202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