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科技局落实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并获得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项目的承担单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市科技局将把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等相关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主体,应于8月28日前完成全部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五、联系方式1.市科技局高新处杨天园22739469农村处李静23768052社发处周巍23768180创服处王雪23768569成果处卫静波22722824资配处田增227245012.东北科技大市场网络运营部杨一楠23652375附件:1.处室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2.处室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4日附件1处室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docx附件2处室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