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后补助,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二)免征企业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2.《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四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供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三)《益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益政办发〔2020〕12号)规定: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卖方为市域内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对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实际到账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助,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买方为市域内企业的,对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4%给予补助,每年每个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经认定登记的单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达到10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