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仑政〔2020〕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仑科〔2020〕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扶持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条件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服务综合体、众创平台、小微园区、工业社区、拥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等建设外国专家工作站,二、扶持政策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外国专家工作站,(二)每年至少聘用3名外国专家,(三)每年至少组织3次外国专家的技术指导,(四)每年至少推荐申报2项外国专家项目,以上条件均为设站主体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要满足的引进外国专家情况,四、申请材料(一)《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二)《北仑区(开发区)外国专家工作站年度工作自评报告》(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三)其他所需材料,五、受理截止时间本次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六、受理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政策咨询:外国专家科胡老师,电话:89384324材料受理:外国专家科周老师,电话:86781508地址:北仑区明州西路470号附件1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申请表.doc附件2北仑区(开发区)外国专家工作站年度工作自评报告.doc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