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根据《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延市农发〔2022〕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二、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实际种粮农民,由各乡镇(街道办)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三、补贴标准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延市农发〔2022〕111号)文件,四、资金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及,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各乡镇(街道办)要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各乡镇(街道办)于7月10日前,负责本乡镇(街道办)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数据确定、审核、系统录入、汇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大上报补贴数据的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对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补贴数据进行抽查,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