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两个宗地的用地规划指标分别为:宗地一:总用地面积5800平方米(8.7亩),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不超过2.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不超过1.0,现对两宗用地进行规划指标合并,合并后规划条件如下:拟规划条件(宗地代码:330421009015GB01333)一、地块概况1、用地位置:天凝镇洪福村,三、技术经济指标1、建筑密度:不大于65%,2、停车配建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建筑景观设计要求:建筑色彩依据《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文件执行,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0〕76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嘉善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善政发〔2018〕112号)的内容予以实施,5、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嘉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嘉善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实施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3、地块内现有的工程管线设施应与相关部门衔接,6、本规划条件是规划建筑方案审核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7、未尽事宜应以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嘉善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嘉善县天凝镇镇区JS-TN-C1-04、JS-TN-C1-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