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县本级再次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县本级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县本级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松潘支行)(六)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扩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八)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县本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文旅企业年收入达90万以上县本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松潘支行)(九)推动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松潘支行)五、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十二)鼓励和促进社会消费,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松潘支行)(十三)落实景区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中国人民银行松潘支行)(十五)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内各相关金融机构)(十九)鼓励金融支持创业就业发展,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内各相关金融机构)八、全力稳定扩大就业保障(二十)优化就业补贴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