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给予设备、软件投资额的5%、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获得临床试验的奖励、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专业化、标准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对省、市备案的企业创新联合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冠军企业、上市培育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额10%、最高200万元补助,其他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额5%、最高200万元补助,一般项目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总额50万元的补助,重大项目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总额100万元的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第一承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