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相关事宜,市商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统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产业园区的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二)前期工作环节,(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三)开工建设环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投资主管部门每月报告一次本辖区内项目推进情况,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项目服务推进和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税务局)三、重点任务(一)围绕重点优势产业“靶向招商”1.统一项目招引思路,市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科技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政务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明晰园区产业功能定位,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科技局)(二)促进项目“早开工快投入”4.着力提升审批效率,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5.加快推进建设进度,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税务局及时做好投资协议载明的经济指标履约监管,市发改委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对各县(市、区)、功能区代办服务水平、手续审批周期、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签约项目备案率开展评估,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政务办、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四、附则1.各县(市、区)、功能区有关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