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川农发〔2021〕66号),现将我区长期脱检渔业船舶进行公示,脱检渔业船舶清单详见附件,请渔业船舶所有人及时向区级渔业船舶检验部门——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申报2021年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办理2021年度渔业船舶检验手续,或向脱检渔业船舶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将脱检渔业船舶转为“乡镇自用船舶”,纳入“乡镇自用船舶”管理,若渔业船舶所有人仍未完善相关手续,我局将依法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中对该两艘渔业船舶予以注销,公示期间至渔业船舶所有人在取得“2021年度渔业船舶检验合格手续”或将脱检渔业船舶转为“乡镇自用船舶”前,严禁使用“脱检”渔业船舶从事涉渔航行和作业,若发现船舶所有人使用脱检渔业船舶从事涉渔航行和作业,对船舶所有人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