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拟通过验收的2019-2021年部分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7日1日-7月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科技局社发科或监督诚信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社发科夏钰2443331监督诚信部门李可2443435附件:2019-2021年部分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验收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