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开展的丘陵山区农田(水田、旱地)和园地宜机化改造项目,三、改造区域要求选择宜机化改造的区域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改造区域为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的农用地,(四)改造区域所处山体坡度不大于25°,与地块改造、沟渠布局相衔接,五、改造技术要求改造后的地块应满足“道路与地块相通、地块互联互通、沟渠贯通、田块平整、地块规整”,1.地块形状:改造后的地块形状应尽量规整、无作业死角,2.地块大小:改造后地块短边宜为农业生产全程中使用的最大幅宽作业机械的幅宽偶数倍,改造后的单块旱地、园地纵向坡降不大于10%,改造后地块基层应夯实,7.作业机械掉头:改造后地块短边宽小于4m的,2.改造为梯田的应设置边坡等必要的固坎措施,分别对田块改造、沟渠布局、道路建设等进行规划设计,1.田块设计:设计参数应包括改造区域田块分布、田块长宽、田块高程、田块高差、田块平整度、田块纵横坡降、埂坎、作业机械掉头位置等内容,2.道路设计:田间道路设计须有利于农业机械和运输机械安全、高效通行和进出田块,3.沟渠设计、地力提升:应符合GB3006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