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同时联合社会零售商家、旅游企业共同开展促消费活动,对2022年在文昌市开展实际运营活动、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含)且入库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补贴对象仅限于在文昌市开展实际运营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责任单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年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含)且在文昌市开展实际运营活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有关行业企业,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5日)(二)七月加油站促销鼓励符合条件的加油站企业结合文昌市消费券的发放开展加油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有关行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有关行业企业,营业额超50万元(含)给予5万元宣传推广、疫情防控补助,时间:2022年10月1日-10月5日)2.为进一步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刺激汽车消费稳步增长,时间:2022年10月1日-10月10日)(六)十一月家电促消费活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质家电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宣传推广、疫情防控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12日)八、管理措施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